由于弱视由多种因素引起,其防治也应采用“四字综合方案”:早—镜—仪(或软件)—盖—立
1、“早”,即尽早开始治疗:弱视是视力发育不良,就象扭曲的树苗一样,越早矫治越容易康复。
2、“镜”,即合理戴眼镜:要求整天戴(时戴、时不戴会降低疗效,甚至无效)。注意:远视或散光初戴镜视力大多比不戴镜差,可感到地下高低不平、头晕或晃动,属正常,坚持戴3~7天适应后,视力会升上来。而近视初戴镜视力虽好,但随近视发展,视力会越来越差。
3、“仪”,即选用与病情相符的弱视仪治疗:从发病机理看,弱视表现为视力“萎缩”和视细胞“睡觉”,可以用弱视仪中的“图标”锻炼“萎缩”的视力或用“色光”唤醒“睡觉”的视细胞而治愈。
弱视仪可按视标精细度、有无强化功能及防近视增记忆功能等分为5代,第1~2代为一般厂家生产的综合型弱视仪,适合一般易治性弱视。第3代以上为兼有强化增视、防近视、增记忆功能的复合型弱视仪,适合难治性弱视及难愈性弱视。
目前仅广州博视研究所能生产复合型弱视仪,而其它厂弱视仪几乎都为第1~2代综合型或单纯型弱视仪。
4、“盖”,即遮盖健眼(即视力正常眼):当双眼视力相差2排以上时,盖住视力达0.9以上的健眼,可以解除健眼对差眼的抑制,让差眼得到更多锻炼而提高视力。当双眼视力长期不长时,可以交替遮盖双眼,变“双眼看”为“单眼看”以增加注视力度而促进派视力增长。
盖眼时间需严格控制,太长或太短均不利提高视力,应按小孩病情及双眼视力水平、有无斜视及眼球振颤等确定(最好咨询有经验的弱视治疗专家)。
弱视治疗中盖眼的原则。
1、一般情况只能盖健眼(即视力达0.9以上的那只眼);
2、双眼视力相差2排以上时才能盖健眼;
3、治疗半年以上视力不增加而双眼视力相近时,交替盖双眼,以增加单眼的视觉剌激强度;
4、盖眼时间: 1岁盖1天打开1天;2岁盖2天打开1天;3岁盖3天打开1天;4~5岁可盖7~10天打开1天;6岁以上可盖1/2~1个月打开1天;
5、眼球振颤,一般不宜盖眼。